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为单位进行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 简单地说,就是公司掏钱给员工集体买的意外险,相当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保障员工在职期间的意外风险。 1.通常由企业、事业单位等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投保。 2.被保险人数一般有最低要求,有的要求5人以上等。 被保险人是特定团体中的成员。这个团体可以是企业(如各类公司、工厂等)、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社会团体(如商会、协会等)、机关(如政府部门等)等组织的员工或成员。 1.对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以及日常生活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比如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都能得到保障。 2.转移企业或团体面临的员工意外风险带来的经济压力,当意外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赔偿。 3.与个人意外险相比,团体意外险在费率上可能更优惠,同时可以简化投保手续,一张保单就能为众多成员提供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而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注意:一般团体意外险是不保障猝死的,部分产品可附加猝死保障或有专门含猝死责任的团体意外险。 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按照评定结果对应的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如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差异很大,是影响费率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高风险职业(如高空作业人员、矿工等)的费率较高,低风险职业(如办公室职员、教师等)的费率较低。 通常情况下,团体规模越大,保险公司在风险分散方面越有利,费率可能相对越低。 一个拥有 1000 人的大型企业投保团体意外险,相比一个只有 50 人的小型企业,可能会获得更优惠的费率。 保障范围越广(如包含高额的意外医疗、多种伤残赔付标准等)、保额越高,保险费率也就越高。 如果一个团体选择了较高的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额,同时意外医疗的报销额度也很高,那么其保费相应会增加。 如办公室职员、教师等。这类职业多在室内工作,工作环境安全稳定,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性较低。 保险公司承保低风险职业的团体意外险时,费率相对较低,在保障范围和保额设置上也较为宽松。 如销售人员、普通快递员等。他们的工作需要外出,面临交通意外等风险,但风险仍处于中等水平。 中风险职业投保团体意外险时,保费高于低风险职业,且保险公司可能会对保障内容进行一定限制,如降低部分赔付比例或提高免赔额。 如建筑工人(特别是高空作业者)、矿工等。这些职业面临诸如高空坠落、井下塌方等严重的意外风险。高风险职业投保团体意外险较难,保费高昂,保额可能受限,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更严格的承保条件,如详细审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常见的是次日生效。 例如企业在星期一完成了团体意外险的投保手续并缴费,那么这份保险从星期二开始生效。 一年期是团体意外险最为常见的保障期限。大多数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等都会选择为其成员投保一年期的团体意外 险。这是因为许多企业的运营周期以年为单位,员工队伍相对 稳定。 团意险可以增加、减少、替换在保员工名单; 比如有老员工离职,又有新员工入职的情况下,就可以做保单批改; 如果新入职和离职员工的职业类别相同,就可以把在保人员清单中的老员工替换成刚入职的新员工,也不用增加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