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财险-学生平安险
方案:
1、投保年龄6-25周岁
2、被保人:在校的中小学、中专、高校等学生
3、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10万元
疾病身故保险金额10万元
意外及疾病住院费用保险金额3万元
意外门急诊费用保险金额5000元
住院津贴20元每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10天,全年累计30天
特别约定:
针对意外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部分,不区分有无医保,按如下规则赔偿:
1、意外门(急)诊每次事故个人缴费部分在500元及以下,按照100%赔付;意外门(急)诊每次事故个人缴费部分在500以上,按免赔200元后80%赔付。
2.我司续保客户,在首张保单等待期后发生的疾病(意外事故不考虑等待期)事故不认定为既往症,属于保障范围;
3.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
4.疾病身故及疾病住院保障,设置30天等待期,如被保险人在保单起保后30天内发生疾病导致的身故及住院,则不属于保险责任。
5.上年度有在我司或者其他保险公司投保学平险的客户,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向我司投保的视为连续投保不受等待期限制,且在等待期内发生理赔时需提供上年度学平险保单及理赔记录。
6.住院医疗保障:(1)未参加新农合或未成年人医保的学生住院医疗保障(疾病住院保障需在30天等待期后),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元后,如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70%给付保险金。(2)已参加新农合或未成年人医保的学生住院医疗保障(疾病住院保障需在30天等待期后),对被保险人在新农合或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住院医疗费用余额,如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元后,如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给付保险金。
7.本保单承担被保人住院津贴,每天20元,每次事故免赔3天,每次赔偿天数上限为10天,全年赔偿天数上限为30天。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以下限额: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 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但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上述规定限额之中。
扫码进入投保链接
可进一步了解产品详情

